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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4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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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在非围蔽小区且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被通知停车收费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和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停车位归属权有所不同。道路属于业主共有,而停车位则可能通过**、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这些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使用收益应由业主共享。
其次,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需要看其是否得到了业主大会的授权或是否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执行。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决定收取停车费,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是不合法的。
再者,停车费的性质也是决定其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停车费可能包括土地使用费和管理费两种性质。对于土地使用费,由于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其使用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而对于管理费,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如车位维护、管理等,那么其有权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但这部分费用也应合理透明,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综上所述,非围蔽小区且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被通知停车收费是否合法,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停车位的归属权;二是物业公司是否得到了业主大会的授权或是否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执行;三是停车费的性质及其收费标准是否合理透明。
如果物业公司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决定收取停车费,或者停车费的收费标准过高、不透明,业主有权提出异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同时,建议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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