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009-4-2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单案件系交警方面已经结佐!
其实我堂细佬完全按正常路线行驶,系个老人冲出马路先造成交通事故!
我堂细佬因为之前有台MOTO车既所以有带驾驶证!!!
我地占7成责任,连当班交警都觉得我地5抵!!
于是她们为了3成都5愿意出罗列了一系列看似合理既补贴.
总共70000多!
她说到司法鉴定处鉴定她二次手术费用需要28000左右.我姐夫既朋友有类似经历!在人民医院二次手术才需要5000元,虚报数目何其巨大!
现在他们要我叔叔再付6万,我叔叔觉得数额巨大.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协商不一致,她将这单案告上法庭,将第一次虚报的平时护理费用降低而将那些类似营养费用一样"无法介定的项目'水涨船高"!!!
第一次私底下给我叔叔看的"请人护理费用大只字写着一天80元!!!到递上法院那张写着30元!!!!
而增多了许多自立名目!!由12万变为13万!!
天这么大如果它黑也并不可能全世界一起黑!
我要看看法官怎样将这原本4万左右应该了结的官司!如何判决!!!!
如果真是要13万多!!!就是天黑了!!!:dabin1111" />11" /> :dabin1111" />11" /> :dabin1111" />11" />
[ 本帖最后由 绝情人 于 2009-4-25 11:53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