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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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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新竹 于 2011-6-11 13:35 编辑
缩头乌龟 发表于 2011-6-11 11:55
你要看清楚他们之间的不同讲法,就是对司机黎某办 证行为的认定:1、劳 教方认为是叫修理厂维修和办 证。 ...
分析认为:维修厂的说法并没有说法力。
1、代办过年审的都清楚,为什么要委托维修厂代办年审?奥秘谁都清楚。如果你仅仅只委托一个维修工代办,还不如自己去。据此认为:维修工确实是在执行维修厂的工作。此外,公家的车不委托维修厂而去找个维修工私自去?有必要吗?
2、车辆的交接是在正常工作期间、在维修厂内进行的,维修工在正常的工作,说明维修工的行为已经代表了公司的行为。例如,你工作期间去服务中心办事,工作人员做了错误的决定,难道负责人能说这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吗?显然是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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