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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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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布心整个所谓"散队"过程我作为当事人是知情的,亦比较全面,客观的。当时政冶意味大,'六,四"刚过.时间仓速"散也要通,不散也要通"政冶命令式的口号令村民根本反应不过来。况且政府承诺布心问题边解决边完善,边完善边解决.。承诺一,安排村民入厂,吾入厂有退职补偿(同期银行利率10%-15%)可抵待业费。承诺二,政府负责失地村民亨受城镇居民社保,医保等待遇。承诺三,四地保障(经济发展留用地,196户蓝线150方红线120方住宅建设留用地,集体自留坟地,整条村面拉红线归村民{意为三路所夹土地})承诺明确,前途是光明的,希望是有保证的。94年前一切正向着利民和改善生活运作着。就是边完善边解决这句话涵括整个"散队"漫长的过程。直至到04年初,整整过了12年村民在痛苦贫穷中等待,等待负责任的新政府部门兑现承诺。同期看见同是西南镇的其它村盖了自己新房,自己却被政府强压不准建。理由是布心无属于布心的地。多么黑暗多么不公平啊!其它村准建,布心就用所谓法规居民不准盖房。多么善良的村民啊!不准盖就不盖了,连危房也不能重建。多少布心人还住在老旧屋中。你们可曾知道政府对布心是双重标准。对政府有图利就刻舟求剑。对政府不图利就掩耳盗铃。所谓"散队"后各届布心村长都未完善文字上的手续。93年利率改革,企业改革村民下岗,其它土地政府又不帮村民不确权,93年又下达征地经济留用地10%的利民政策。村民开始上访要求新政府对失诺负责。重视连生存也有问题的村民,同时顾及其发展的权利。政府针对那不村不居的身份硬不准布心村民自建而要一刀切回购。12年难民生活只有骨感却没了骨气。正府手段的确高。到头过桥抽板说成村民自愿。唉!!!请看客记住布心村4400亩集体所有土地没有,形势是变化的,增值是必然的。村民还生活在上图中。在广东正常吗?公平吗???今日负责任的,高素质的政府不应以历史问题作推卸籍口,而应切实兑现未兑现的承诺,有因有果。归根结底也是关注和解决完善布心村的民生问题。民生无小事,今日多关注。到现时工作无着落,社保,医保未同城缜接轨 ,新村又不给建。村面又未确权。何来完善?何来解决?何谓与时俱进?何谓科学发展?胡耀邦之子政协委员胡德平:大部分农民消失了,流转土地,是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首先应该实行农业的现代化、有工业化的支撑、有众多小城镇市级镇的建立,才能完成。如果是因为农民不爱农业生产而改变身份,以后新生一代农民也不想种地,就会导致城市严重的过度膨胀,城市的周边布满了失去土地、失去温饱的人,那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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