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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大飞

三水借机村改居 农民被"收走"八千亩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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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作为布心散队的知情人员,我认为布心散队手续比较完备,补偿也比较到位。多年来政府给布心的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507万元,劳动力安置651万元,城市增容费624万元,相关费用共计约1782万元,该补偿远远高于1992年散队时的征地补偿价格。从散队到2000年期间,散队居民无一人对散提出异议。对于1992年发生的事情,我们不能以现在的价值观去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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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2004年,三水区专门成立了处理原布心村“散队”遗留问题工作组,给了原布心村40亩土地发展经济,并由政府以2560万元的价格将该幅土地收购,所得资金按“散队”时的人数(531人)平均分配,每人可分得差不多5万元。同时,按照群众意见,将布心的44.1亩住宅用地由政府以1940万元的价格收购,所得款项按“散队”时的在册户数(174户)平均分配,每户可分得11万多元。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家庭人数为1人的可分得15万多元,家庭人数为3人的可分得25万多元,有的家庭人数多的分得了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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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自2004年至今,布心“散队”时在册户数174户,已经有146户同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和西南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关于落实西南街道原布心村“散队”遗留问题的协议书》,并领取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款,占总户数的83.91%;布心“散队”时在册人数531人,已经有422人签订了该协议,并领取了经济留用地使用权转让款,占总人数的79.47%。该协议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甲乙双方同意,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完毕后,视为布心村生产队散队的遗留问题全部解决,乙方不得就散队问题再提出任何异议。”签订协议的户数和人数都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应视为布心村生产队“散队”的遗留问题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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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布心散队协议书第一页.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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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布心散队协议书第二页.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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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 中国政府网2日播发《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通知强调,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经批准将节约指标少量调剂城镇使用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土地整治活动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坚决扭转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的倾向,坚决纠正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偏差,坚决制止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要坚决制止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严禁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要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要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按明晰产权、维护权益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
通知强调,要以耕地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规范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农村土地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行全程监管,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近期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检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叫停,进行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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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政策一直系对后五对前的,,,十几年前D野,边个帮你理?难道连文化大革命的事情都要管翻?况且当时五系强拆,系自己村民同意的,要后悔也只能怪自己目光短浅。
[img=20,35]http://bbs.hftogo.com/static/image/common/medal_ditan.gifhttp://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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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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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心整个所谓"散队"过程我作为当事人是知情的,亦比较全面,客观的。当时政冶意味大,'六,四"刚过.时间仓速"散也要通,不散也要通"政冶命令式的口号令村民根本反应不过来。况且政府承诺布心问题边解决边完善,边完善边解决.。承诺一,安排村民入厂,吾入厂有退职补偿(同期银行利率10%-15%)可抵待业费。承诺二,政府负责失地村民亨受城镇居民社保,医保等待遇。承诺三,四地保障(经济发展留用地,196户蓝线150方红线120方住宅建设留用地,集体自留坟地,整条村面拉红线归村民{意为三路所夹土地})承诺明确,前途是光明的,希望是有保证的。94年前一切正向着利民和改善生活运作着。就是边完善边解决这句话涵括整个"散队"漫长的过程。直至到94年初,整整过了12年村民在痛苦贫穷中等待,等待负责任的新政府部门兑现承诺。同期看见同是西南镇的其它村盖了自己新房,自己却被政府强压不准建。理由是布心无属于布心的地。多么黑暗多么不公平啊!其它村准建,布心就用所谓法规居民不准盖房。多么善良的村民啊!不准盖就不盖了,连危房也不能重建。多少布心人还住在老旧屋中。你们可曾知道政府对布心是双重标准。对政府有图利就刻舟求剑。对政府不图利就掩耳盗铃。所谓"散队"后各届布心村长都未完善文字上的手续。93年利率改革,企业改革村民下岗,其它土地政府又不帮村民不确权,93年又下达征地经济留用地10%的利民政策。村民开始上访要求新政府对失诺负责。重视连生存也有问题的村民,同时顾及其发展的权利。政府针对那不村不居的身份硬不准布心村民自建而要一刀切回购。12年难民生活只有骨感却没了骨气。正府手段的确高。到头过桥抽板说成村民自愿。唉!!!请看客记住布心村4400亩集体所有土地没有,形势是变化的,增值是必然的。村民还生活在上图中。在广东正常吗?公平吗???今日负责任的,高素质的政府不应以历史问题作推卸籍口,而应切实兑现未兑现的承诺,有因有果。归根结底也是关注和解决完善布心村的民生问题。民生无小事,今日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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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abin11:dabin11凡事都有因果,今日果,昨日因。看现象知本质。城市社区有名无实, 在三水城区芦西公路一带,布心居民小组被包围在高楼林立的住宅小区和风景秀丽的森林公园中间。虽然名义上是城市社区,但举目望去,破落不堪的布心居民小组与繁华热闹的三水城区却迥然有别——低矮破旧的红砖房、随处可见的残垣断壁、散发着阵阵臭味的污水,还有坑坑洼洼的泥路,找不到一点现代城市的感觉。
  一位布心小组居民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散队”后,所谓的社区里没有修一条水泥路,没建一栋新楼,更没有没有任何公共设施配套,有的居民还在用井水洗衣服,有的人还在烧木柴,“这里既不是农村,也不是城市。”
  生存于城乡夹缝中的布心居民寻找着各自的生存道路。在被“收归国有”却一直荒废的田地里,一些人重新开始了耕作,有人则外出打工或在附近开摩托车载客挣钱。在一些居民看来,南海、顺德等地许多村庄依靠土地致富的发展模式难以在布心复制。“村里土地都是‘国有’的,我们已经不能在上面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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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布心整个所谓"散队"过程我作为当事人是知情的,亦比较全面,客观的。当时政冶意味大,'六,四"刚过.时间仓速"散也要通,不散也要通"政冶命令式的口号令村民根本反应不过来。况且政府承诺布心问题边解决边完善,边完善边解决.。承诺一,安排村民入厂,吾入厂有退职补偿(同期银行利率10%-15%)可抵待业费。承诺二,政府负责失地村民亨受城镇居民社保,医保等待遇。承诺三,四地保障(经济发展留用地,196户蓝线150方红线120方住宅建设留用地,集体自留坟地,整条村面拉红线归村民{意为三路所夹土地})承诺明确,前途是光明的,希望是有保证的。94年前一切正向着利民和改善生活运作着。就是边完善边解决这句话涵括整个"散队"漫长的过程。直至到04年初,整整过了12年村民在痛苦贫穷中等待,等待负责任的新政府部门兑现承诺。同期看见同是西南镇的其它村盖了自己新房,自己却被政府强压不准建。理由是布心无属于布心的地。多么黑暗多么不公平啊!其它村准建,布心就用所谓法规居民不准盖房。多么善良的村民啊!不准盖就不盖了,连危房也不能重建。多少布心人还住在老旧屋中。你们可曾知道政府对布心是双重标准。对政府有图利就刻舟求剑。对政府不图利就掩耳盗铃。所谓"散队"后各届布心村长都未完善文字上的手续。93年利率改革,企业改革村民下岗,其它土地政府又不帮村民不确权,93年又下达征地经济留用地10%的利民政策。村民开始上访要求新政府对失诺负责。重视连生存也有问题的村民,同时顾及其发展的权利。政府针对那不村不居的身份硬不准布心村民自建而要一刀切回购。12年难民生活只有骨感却没了骨气。正府手段的确高。到头过桥抽板说成村民自愿。唉!!!请看客记住布心村4400亩集体所有土地没有,形势是变化的,增值是必然的。村民还生活在上图中。在广东正常吗?公平吗???今日负责任的,高素质的政府不应以历史问题作推卸籍口,而应切实兑现未兑现的承诺,有因有果。归根结底也是关注和解决完善布心村的民生问题。民生无小事,今日多关注。到现时工作无着落,社保,医保未同城缜接轨 ,新村又不给建。村面又未确权。何来完善?何来解决?何谓与时俱进?何谓科学发展?胡耀邦之子政协委员胡德平:大部分农民消失了,流转土地,是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首先应该实行农业的现代化、有工业化的支撑、有众多小城镇市级镇的建立,才能完成。如果是因为农民不爱农业生产而改变身份,以后新生一代农民也不想种地,就会导致城市严重的过度膨胀,城市的周边布满了失去土地、失去温饱的人,那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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