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
生产车间三班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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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2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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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三水法院判决车主拖欠停车费案件的报道及相关讨论。2024年7月16日,福达智能科技(佛山三水)有限公司起诉某车主拖欠停车费,法院立案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福达公司经政府授权,负责三水区西南街道路内停车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该车主自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10月7日,在其管理路段停车328笔,累计欠费2555元,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法院认为双方构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福达公司收费合规,判决被告支付停车费2555元及自起诉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报道下的评论区中,网友对判决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应突出重点便于查看,也有人质疑道路收费的合法性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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