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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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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包括:依法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公共场地、绿地、道路等共用部位经营所得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篮球场、会所等共用设施经营所得的收益,利用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出入设施、电梯间、楼道及户外区域设置广告获得的收益,因公共设施、设备被侵占、损害所得的补偿、赔偿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电信设施占用场地使用费等;公共收益的孳息,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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