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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11-13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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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cilema 于 2010-11-14 08:06 编辑
你们辛苦了,楼主。
个度烧垃圾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情了,在你们脚下的土地还未是住房用地的时候,那里已经开 ...
lbcqzh 发表于 2010-11-13 11:00
相关部门的同志终于出来了,呵呵。。。你说的这些都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或许以前这里曾经是这样,但是既然现在这里附近已是至少万人以上的大社区,对周边的环境进行改善不是理所当然吗?照你这么说,以前差的就该让它差下去,那社会还会发展吗?三不管不代表这个地方没有管辖单位,而是相关部门愿不愿去管而已!焚烧垃圾搞到周围百姓不得安宁叫不叫污染环境,你叫大家来投下票看一下好了!
是不是他自己心里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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