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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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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一、居民小区内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叹。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对于占用小区道路修建的停车位。产权不在开发商而在全体业主手上,可以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如何进行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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