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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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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贴主,首先,你/你妈说的“保障”是男方买房,你两夫妻婚后自己住,可是这真的是“保障”吗?你分毫不出,男方是否愿意分一半俾你,写埋你个名?即使男方父母首付,写了你名字,婚后你共同供房,一旦离婚,男方父母还是有权追偿首付款的;婚姻关系是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建立的,处了三年男女朋友还不了解对方的三观是否吻合,非要到谈婚论嫁才发现房子大事这致命一击,大家的立场和出发点都没错,但是生活最终是你俩过的,你俩怎么想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再给双方父母做工作吧,不要一味地“我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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