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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摩擦难以避免,可偏偏就有人因琐事发展成打架斗殴,最终身陷囹圄。三水法院昨日通报称,近两年半以来,该院共审结故意伤害案180件,七成因琐事引发。
今年2月18日凌晨,刘某驾车搭载宗某等人,沿乐平乐南路往乐平方向行驶时,碰上周某驾车搭载的陈某和朱某等人。周某从右侧加速变车道超车,致使两车险些碰撞。刘某当即火冒三丈,加速追赶周某等人,并将其截停。下车后,双方相互指责并发生争执。随后,周某、陈某等四人打砸刘某的车辆,并用汽车防盗锁殴打宗某头部,致其轻伤。
开车斗气引发刑案并非个例。据法院通报,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结故意伤害案件180件241人,多为生活琐事和经济、工作方面的纠纷引发,其中因琐事引发的占了70%。在这些琐事中,又以工作口角、行车避让、抢电梯、说错话等生活琐事最为典型。
三水法院还研究发现,涉案的被告人以外来年轻务工人员为主,集中在20~50周岁,其中广东以外户籍人员占69.3%,学历也集中在初中以下。从犯罪行为来看,多为激情犯罪和初次犯罪,大多数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处于冲动、盲目的状态,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突发性。
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三水故意伤害案件频发,主要是因为被告人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在发生纠纷时,不能通过交流、协商解决,更不知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对法律的惩罚缺乏预期,导致伤害案件的发生。
至于外来年轻务工人员涉案率高,三水法院相关负责人认为,这跟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匮乏有关。外来务工人员长期处于情绪压抑的状况,不少人经常性地打牌、喝酒,在酒精或物质利益的驱动下,往往易激动和失去控制,从而因琐事发展为打架斗殴。
为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三水法院建议,三水区普法办、各镇街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社区、企业、校园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要加强村、居委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化解职能,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努力为群众解决微小纠纷提供快捷途径,防止矛盾激化。另外,要加强治安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暴力案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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