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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千叶花园产权仍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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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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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三水千叶花园股权纠纷案追踪】
  中院重审判决原告宏通占股40%,将解散千叶公司;千叶花园负责人表示继续上诉
  新快报讯 记者 曾春花 陈荣炎 通讯员 孙楠 钟学彬 报道 一场混战9年的股权纠纷,曾让参与审理的3名中院法官相继落马,200多名业主受官司波及5年拿不到房产证……佛山中院日前对三水千叶花园股权纠纷重审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宏通公司股东资格,认为宏通公司所占千叶公司股权比例为40%,并判决依法解散千叶公司。判决并未明确对千叶公司资产进行解封,业主的房屋产权仍然前景未卜。
  法院:
  出资额不影响股权比例
  2001年10月,东方公司、宏通公司及森林大酒店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宏通公司向东方公司及森林大酒店受让千叶公司共40%股权,并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东方公司与宏通公司共同开发经营三水千叶花园房地产项目。但此次的股权变更却未及时通过工商登记、办理变更等手续,这为此后的股权纷争留下隐患。
  合作不到两年,双方发生纠纷。这场相持9年的纷争,不仅让包括佛山中院原副院长在内的多名司法人员及官员锒铛入狱,更让千叶花园200多名业主5年拿不到房产证(《新快报》曾做追踪报道)。案件经佛山中院、广东省高院多次审理,今年5月,佛山中院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定,再次对案件重审。
  佛山中院一审判决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协议、合作经营合同及会计账册、年检报告等合同和文件中所作的一致意思表示,认定宏通公司占千叶公司40%股权,东方公司占千叶公司60%股权。
  针对被告千叶公司以宏通公司未依约出资、股权登记在工商部门未作变更、股权转让协议因所附条件没有成就而未能生效等理由否认其股东身份,法院认为双方的实际出资数额仅影响利润分配比例,而非股权比例。
  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鉴于东方公司与宏通公司无法共同合作经营千叶公司的情况,公司已经陷入僵局状态,判决解散千叶公司。
  千叶公司:
  部分事实认定有出入
  千叶公司副总经理赵小京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称,他们认为判决“部分事实认定有出入”,明确表示将会继续上诉。赵小京说,按照当初合作协议,千叶公司与宏通公司签订转让40%股权协议,宏通公司应在2002年6月前交付1300万元股权转让款给千叶公司,但到2003年7月,双方确认宏通公司真正支付的转让款只有361万,千叶公司因此终止合作。“但此次判决没有理会,而是直接依据双方转让协议进行裁判。
  “双方公司目前仍没有登记,所以宏通不算正式合伙人!”赵小京还提出,按照当初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要经工商登记更变后才生效。此次判决,法院裁定驳回宏通公司对于清算千叶公司及分割财产的请求,是否意味着千叶公司资产从此解封,200多名业主可以重新办理房产证?赵小京表示,目前法院方面尚未明确是否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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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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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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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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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场混战9年的股权纠纷,曾让参与审理的3名中院法官相继落马

法院算什么东西?三水什么时候有过法治?
在人治三水,背景和钱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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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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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7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真正的法治社会,希望我哋呢代人能有幸见到。。。
懂得把阻碍变成机遇的就是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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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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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7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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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阿弥陀佛:a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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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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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场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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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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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么多年来....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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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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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摄手三水荣誉市民

发表于 2012-8-9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三脚鱼 于 2012-8-9 20:31 编辑

千叶公司散水某紧要,青岐五好连千叶花园呢个名都城要删埋,当操凯搬响呢道住都系睇中呢个名既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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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给我一分信任、还您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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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现在大佛山处在创文的关键时刻,三水的市容和街道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这点是靠政府和市民的共同努力得到的结果!但是一只臭虫就可以缴腥一锅汤!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83号天颖通后面的这个路口是由两栋居民楼组成的,个别没有素质的居民数十年如一日的高空丢垃圾,所丢的垃圾种类多不盛数,只有您想不到,没有他们丢不到的!高空吐痰、果皮纸屑、卫生巾、烟头、报纸、吃剩的方便面盒子、吃剩下的面条等等!在道路两边的树上到处都是这些无良居民高空抛物的成果,那真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的景象!试问在20几名环卫工人及义工每天辛勤的打扫下,您们这些“良民”还是否忍心在高空往下扔东西,当您带着孩子下来玩的时候,看到树上和地上都是您家的杰作时,您又是怎么教育您的孩子呢,这样扔是对的吗?!以后您的孩子是否也是跟您一样,继承您的“优良传统”继续往楼下扔各种东西吗?!希望这些个别没有素质的居民尽快收手吧!您自己家又不是没有垃圾桶,而且也不能所有的生活垃圾都往楼下扔啊!真的一个不好彩砸到路人,出现什么意外的话,那就不是一句不好意思可以解决的了,下次见面有可能就是在大牢里面了!希望您赶紧醒悟吧!为了整个城市的环境卫生,也为了您的下一代,不要再做这个不好的榜样了,希望您能还给城市一个清洁舒适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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