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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须承诺半年内增资5000万元
根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拟整体转让,唯一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给出的转让价格为3084.99万元。受让方须承诺,在股权收购完成后半年内,对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增资不低于5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目前三水区内唯一一家经区政府授权统一经营三水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业务的专业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三水区内管道气运营、瓶装气经营、燃气项目投资、工程施工等。公司具备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燃气工程施工等资质。
公告显示,佛山三水燃气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在2006、2007和2008年连续增长,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372.87万元和-205.10万元,但在2008年公司开始扭亏为盈,净利润为136.62万元。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地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应包括管道燃气经营,应具有所在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或者取得所在地政府授权经营管道燃气业务;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持续经营管道燃气业务不少于3年。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须承诺在股权收购完成后三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承诺在股权收购完成后半年内,对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增资不低于5000万元;受让方须承诺在股权收购完成后半年内,对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增资不低于2000万元等。
佛山当地人士告知记者,目前佛山市经济发展已经颇具规模,政府开始更加重视环保和污染问题,而燃气对于减少佛山污染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未来佛山燃气将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根据公开资料,转让方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佛山市专业从事燃气投资、管理和运营的企业集团。据透露,目前,在佛山市政府、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正全力推进优质资产整合上市,力求依托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因此,此次转让有可能是大股东内部资产整合的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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