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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佛山市政府签发的《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直到半年后才为当事市民知晓。记者昨天(6月21日)了解到,三水区西南城区5户居民,将佛山市政府推上被告席讨要知情权,并要求政府公开道歉。
一份佛山市政府签发的《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直到半年后才为当事市民知晓。记者昨天了解到,三水区西南城区5户居民,将佛山市政府推上被告席讨要知情权,并要求政府公开道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9日已经正式对此立案。
政府批复市民半年不知晓2008年9月25日,佛山市政府签发《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同意国土资源部门收回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十五至十九巷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黎肖兰、李凤婵、邓妙容、吴小海和李兆基等5户居民散居在该片区内。
据以上5人的委托代理人谭雪坤介绍,直到2009年3月份,这5人通过佛山市法制局才知道了这份文件。“为什么批复签发后,没有在任何官方网站或知名媒体公告,但关于其他地块征收就在佛山市政府网站发布,这一行为损害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异议权。”今年6月2日,黎肖兰等5户申请向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粤府行复「2009」3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也指出,被申请人(佛山市政府)作出收地批复后,没有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主动公开。
一纸诉状要求市政府道歉谭雪坤告诉记者,她认为政府应该处事认真,有错应改,“我们就是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佛山市人民政府,因损害我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应该作出公开道歉。”记者了解到,6月1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已经正式对此立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对于将来的道歉形式,黎肖兰等人表示,“形式并不重要,只要政府知道他们错了,能够改正,不管采取什么样的道歉形式,我们都能接受。”记者从有关司法部门了解到,关于此类讨要知情权的案子,整个佛山目前并不多。
记者:门君诚
[ 本帖最后由 摩的 于 2009-6-23 11:0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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