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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专业户最高可贷50万
本报讯(记者/杨世华通讯员/黄猛高)记者昨日从三水区政府获悉,为解决农户贷款难构筑融资平台,三水区创新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服务“三农”的模式,以政府财政投入的担保基金作担保,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保证保险作为保障,构建有效控制和分散风险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体系。目前已在三水区农业局成立区“政银保”合作办公室。首期“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担保基金额度为1000万元,由区财政投入,用于为本区农业企业和农户向合作银行申请免抵押和免保证金贷款提供担保。
现代农业园可贷500万
据了解,“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的对象为:在三水区范围内符合本区农业产业导向的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水户籍的种养专业户,均可申请成为贷款对象。
申请“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在本地纳税;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资信度好,具有连续盈利能力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在当地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所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信用联保小组内,年度到期本息还贷比例整体高于98%,否则必须全部清还后才能参加下年度的贷款;必须参加“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保证保险。
申请“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的额度为: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类:三水户籍种养专业户的贷款额度为50万元;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额度为200万元;省级及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额度为30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额度为500万元。
“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期限根据经营周期和预期可还款现金流量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保险保费由借款户支付50%
据了解,该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实行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三方合作,合作银行和合作保险公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相匹配。合作保险公司开展“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保证保险,保险保费按贷款数额的2%收取,保险保费由借款户支付50%,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担保基金补助50%,每户借款户年度补助保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合作保险公司每笔赔付免赔额为贷款数额的20%,赔付最高限额为年度保险保费总额的120%。
当贷款(指贷款本金)发生损失时,免赔部分由合作银行负责承担,在合作保险公司年度赔付总额内,合作保险公司承担其余损失;年度赔付总额超过最高限额时,超额部分由合作银行承担20%,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担保基金承担80%。
贷款利息损失全额由合作银行承担。赔付后,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区“政银保”合作办公室联合负责向借款户追偿逾期贷款,追偿成功后,三方按各自的已赔付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区政府也在每年年初根据基金情况进行注资,保持担保基金账户余额不少于1000万元。
[ 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09-3-19 10:0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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