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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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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高明好好多
高明首批廉租房将按评分高低排列顺序分配
[日期:2009-01-21]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记者20日从区建设局获悉,随着首批56套廉租房日益接近落成,该局在近日出台了相关规定,提出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将优先给予家庭成员为60岁以上老人, 或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一、二级)或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该局明确规定,首批廉租房将按评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配,分数相同则通过摇珠确定。
根据《高明区廉租住房保障轮候评分标准》,该区廉租住房保障轮候将按8个项目分别评分,最终总分高者优先实行实物配租。其中,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方面,无房户可获加30分,而人均建筑面积14(不含)—15平方米(含)可获加2分。在家庭年人均收入方面,低于(或等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入者将获加10分。同时,参与申请的家庭,每个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户口在高明区的时间每人每年加1分,超过6个月不满1 年的加1分,6个月以下(含6个月)加0.5分,每户最高加30分。此外,属烈士遗属、孤老、孤儿、残疾人家庭等,每户加10分。符合承租条件的,自进入轮候之日起,每轮候1个月加0.5分。父母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子女需要单独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减10分。
据介绍,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如果评分分数相同,将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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