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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包老板所属装修公司称将对其提起诉讼 | | | 本报讯 记者陈海燕报道:装修老板黄建国请了10几个工人为13户业主装修新房,装修快完成时,黄突然卷装修款走了。至昨日,业主、工人和供货商还在找黄,黄挂靠的公司也将以欺骗合同罪起诉他。 一周前卷钱走人
去年底,40岁的黄建国陆续承包了恒达花园13户业主的新房装修工程。截至昨日,13户新房基本装修完毕,只剩3户业主尚有部分装修工作没有完成。但就在一周前,黄建国却突然“失踪了”。
“见不到他的人了,手机也打不通。”装修工人李先生说。去年底,黄建国聘请他和10几个装修工人装修新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除了每个人给300元外,10多人没有领到其他工钱。”李先生说,每人被拖欠的工钱在3000到10000之间,总共有10多万元。而业主们也在寻找黄建国,因为他们把装修的费用全部预付给了黄,有的业主装修还没有完工,有的则需要黄退还余款。
此外,黄常以借货方式向一些材料供货商拿货,听说黄失踪了,供货商也着急了。卖大理石的黄小姐说被黄借走了约1万元的大理石,水泥供货商梁先生借给黄6000元的水泥,都没有给钱,只留下借条。他们表示,之所以如此“信任”黄,是因为黄打着“名雕装饰设计公司”的招牌,“我们打听过,是正规的公司,就同意黄先拿货后付款。”
挂靠公司欲起诉
装修工人没有找到黄,就频繁找业主要钱。而业主们也非常委屈,并拿出了与黄签订的合同,表示钱已经全都给了,他们并没有责任。记者在合同上看到,业主与黄签订的合同中有“名雕装饰工程设计公司”的印章。
昨日,名雕公司陈经理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陈说,黄建国是以挂靠该公司的方式来承包相关的装修工程,“也算是我们的员工。”但陈经理说,业主与黄签的合同为假合同,因为所盖的印章并非名雕公司的印章。“我们允许他与业主签合同,但是合同需要公司确认后盖章。黄没有经过我们的确认,仿冒我们公司的公章签了合同,我们并不知情。”陈经理表示,将以合同欺诈罪对黄提起诉讼。
律师:
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游植龙认为,业主与黄签订买卖合同,并没有与装修工人发生买卖关系,因此,工人、供货商不应向业主讨还欠款,而应该找到黄。
如果无法找到黄,则可以向名雕公司讨还欠款,“因为黄是以挂靠名雕公司的名义在做生意,而且公司对此也知情,因此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名雕公司确认黄是冒充该公司的印章来行骗,则可以欺诈合同罪的名义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方式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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