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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将改变部分市民的出行方式。记者龙成通摄
从今天开始,佛山中心城区将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据交警部门透露,从今日起至15日,对于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查处后警方将以口头警告和教育为主,15日以后查获的电动自行车,最高可罚50元,其他情节严重者可拘留。
禁行
首日交警组织警力上路查处电动车
前15日为警告教育期 15日后严重违规者可拘留
本报讯 (记者翁晓鹏)经常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市民注意啦,从今天开始,佛山中心城区将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警方从今日起将对路面行驶的电动车进行查处。
警方首日布兵禁行路段
据交警部门透露,从今日起至15日,对于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查处后警方将以口头警告和教育为主,15日以后查获的电动自行车,警方将会依据有关条例和情节进行处罚,其中电动自行车最高可罚50元,其他情节严重者可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从今日起,在佛山中心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根据省政府批复,同意在禅城、南海、顺德3区的中心城区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予登记及上路行驶;其他城镇区域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该类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的措施;城郊及农村区域准予该类车辆登记及上路行驶。
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按照先确定重要区域禁限行驶的原则,划定禁限区域为各区的中心城区或老城区的部分区域,一方面,这些区域内车流、人流密集,交通压力大,容易发生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和事故;另一方面,在这些中心城区,公交覆盖率比较高,能够很大程度上取代电动自行车,保证居民正常出行。
处罚:电动自行车查获最高罚50元
根据新规,在“禁电”路段区域或道路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进入行驶。
从今天开始,五区交警部门将上路执勤,对于违反禁令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处罚的方式是先进行教育后处罚,具体做法是前半个月以教育警告为主,接下来将进行处罚。
市交警部门负责人详解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的区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用电池为动力装置、有脚踏的属于电动自行车。而用汽油为动力的为助力车,也属轻微机动车。由于助力车在国家目录中没有登记,不予登记上牌。而对无证驾驶助力车者,按相关法律,可处以1000元罚款、并可处以15天以下行政拘留。对有相应证照者,比如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则按无牌上路处罚,扣2分、罚款100元。如果无法出示合法来源,实施扣车。
无证驾驶者将拘留15天
对于市民关心的处罚金额和措施,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符合非机动车的,查获后将根据情况,最高可罚款50元;如果是超过非机动车标准的,如电动摩托车、改装车等,将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进行处罚;如果是无证驾驶的,除罚款外,还将根据法律拘留15天。
范围:助力车也禁限
近年来佛山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至2008年9月止,机动车拥有量为185.23万辆,其中摩托车120.82万辆,车辆大量上路造成了部分主干道经常交通拥堵。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一户一摩”的限摩政策后,由于对各类电动车的限制规定未有配套出台,不少人转购电动自行车,而且绝大多数超过国家标准,致使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骤增。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2月,全市电动自行车约1万辆,到目前各类电动车已猛增到10万多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助力车是非机动车,也属此次实施的“禁限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措施的范围里,登记注册和上路行驶按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佛山市有关部门将按广东省相关单位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另行执行,在市残联等相关单位有正式登记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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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具体“禁电”路段
禅城、南海以及东平新城的禁行区域为: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东平新城区华阳路南延线;西至汾江河、东平水道、禅西大道;北至桂丹路、佛山水道;南至东平新城区三乐路;顺德区禁行区域为: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以及桂畔海为界线,划定禁行区域;高明区禁行区域为:高明大道、荷香路、文昌路、沿江路、沧江路、文华路;三水中心区域为:西南街道中心城区北至广三高速公路,西至工业大道,南至东平水道,东至西南涌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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