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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斤气瓶保证金最高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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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本报讯(记者/尹辅华)昨日,佛山市物价局公示了《佛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佛山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在瓶装气方面规定10公斤气瓶所收保证金最高不得高于120元/个,同时设立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价准备金,用于价格暴涨时调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而关于管道燃气方面,则规定管道燃气终端用户实施容量气价加计量气价的两部制定价形式。

据了解,从昨日起至2008年12月4日,市物价局将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在综合各界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它们的反馈意见方式为:网上留言网址:www.fswjj.gov.cn电子邮箱:wuyian@ fswjj.gov.cn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五路18号佛山市物价局;联系电话号码83334366 83209377 传真电话号码:83321200。

15公斤气瓶最高保证金比两年前低30元

据记者了解,2006年6月1日起,佛山市液化石油气瓶保证金正式纳入政府定价管理,15公斤装气瓶的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20元,除此之外不得另外收取租金或使用费;燃气公司退还气瓶时,保证金应在30日内按银行利息连本带利还给用户。

“我们这次将石油气瓶保证金最高收取标准暂定为几个档次:分别为50公斤瓶450元/个、15公斤瓶150元/个、10公斤瓶120元/个、5公斤瓶80元/个。”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费用有所变化外,气瓶保证金收取方式及管理仍按市物价局2006年公布的情况执行。燃气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用户收取其他费用。

设立调价准备金用于应对价格暴涨

据了解,10月25日南海区将14.5公斤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由105元下调至95元(不含送气费),该个价格也是该区今年瓶装液化气内首次突破百元关口。禅城区从10月29日起调整,该区瓶装液化气最高零售限价每瓶(14.5公斤装)由105元调整为96元(不含送气费)。

“虽然今年最近一段时间瓶装气价格下跌很快,都跌破百元大关,但是液化石油气价格是受国际市场影响比较大,去年底曾暴涨到110多元的,所以此次设立 设立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价准备金,将有利于调控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该负责人透露,当本区销售价格(14.5公斤)每瓶为100元或以下时,按销售总量(含其他用气)每吨提取不高于70元的调价准备金,计入销售价内;调价准备金由各区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专项用于价格暴涨时调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而使用调价准备金,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及报区政府审批后方可调用。

该负责人还强调,区物价局今后将按社会平均成本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进零差价和送气服务费开展价格成本审理,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比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进零差价包括运杂费、设备折旧费、经营管理费、利润、利息、法定税费等;送气服务包括上门收瓶、送气,不另计楼层费;送气服务以用户自愿选择为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收费。

燃气企业两次调价相距不得小于10天

据了解,根据公示的暂行办法,燃气企业调整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必须在48小时前报经区物价局审核同意备案后执行,两次调价相距不小于10天。

另外当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持续上升较大,国家或省未出台相关措施前,各区物价局在做好综合平衡居民及以外用气销售盈亏和保障居民用气前提下,将对居民用气以保本或微利的原则适度下调民用气进零差价,以平抑民用气价;而燃气企不得以居民用气单独核算为由,拒绝或拖延下调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进零差价。在当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持续暴涨时,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必要时还应会同民政部门提请政府划拨财政专款对低保家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管道气价格下调因多种原因滞后于瓶装气下调

据了解,目前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大幅回落,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相应降低,通过对各自区内的管道液化石油气运营成本费用进行审核后,南海区从11月20日起,管道燃气由原来的18元/m3调整为16.5元/m3,下调1.5元。早在11月11日,顺德区的管道燃气在全市范围内已率先下调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由18.3元/m3调至16.5元/m3。禅城、三水、高明等区目前还没有收到价格下调的通知。

该负责人表示,通常情况管道液化石油气执行销售价相对比较稳定,但是并非长期不变。目前液化石油气价格受国际油价持续下降的影响,市场进货价格也同等持续下调。现在佛山的管道液化石油气基本上以进口气为主,因此进口气下调,管道气价也相应随着下调。而管道燃气成本相比瓶装气增加了管网投入,增压设施、损耗等费用,价格相对较高。此外,燃气部门对管道气用户一般是实行两个月收一次款,因此销售价的制定不能与瓶装气的零售价同步调整。

[ 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08-11-27 11: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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