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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波通讯员黄猛高)记者昨日从区政府获悉,三水区下一社保年度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内容将进行修改。居民门诊医疗费用的征收标准拟由原来的80元/人·年调整为100元/人·年,参保人员仅需负担参保费的40%。 据了解,该区居民门诊医保自7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上月底共有20.235万人次,门诊医疗费总额802.2475万元,纳入居民门诊报销费用352.2587万元,报销比例为43.9%。
据介绍,下一社保年度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内容将进行修改。居民门诊医疗费用的征收标准拟由原来的80元/人·年调整为100元/人·年,其中区、镇及个人分别负担30元、30元、40元。
同时,结合特定门诊医保制度的调整,不断完善药品目录。新药品目录运行一段时间,根据运行情况,作出科学合理的调整,进一步增加慢性病、多发病、常见病的药品,降低门诊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提高医疗费用实际报销额比例,使广大参保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
[ 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08-11-27 11:0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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