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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湖南卫视的旅游真人秀《花儿与少年》,爱上刘涛的贤良,郑佩佩的宽厚,张翰的帅气,花花的萌,最后被李菲儿、许晴蠢哭了~旅游,是用眼睛、心灵、嘴巴、耳朵和脚去感受这个世界,与其抱怨不如享受。如果刘涛会写游记,估计会像《在路上,遇见最好的自己》这样,看完之后,立刻拿起背包旅游去啦。
附书摘:迷恋,是一种吞食
玛格丽特?杜拉斯,一九九六年辞世于巴黎。
彼时,相隔十二小时航程的地球另一端,一个有着她笔下人物一样年纪的少女,第一次手捧起《情人》时,便能读出她字里行间那种爱到尽头的末世孤独。
略略一个开篇,已是叫我情思萦逗,缠绵固结。
她是这样与众不同:“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女子如花,即便艳极不过一季。
“美人在时花满堂,至今三载留余香”,花正浓粉正香,来人欣赏有什么可稀奇?
稀奇得是,一朝春尽花落有人掩,一夜红颜白头仍有人念。
从来,没有比花的凋谢更为真实的事,盛开只是一种过去。
好端端的尘世,染了爱才被叫做红尘,红是心亦是血,而这世间,风雨莫及,红尘不到之地究竟没有。
杜拉斯的红尘,就像是她现实版的《情人》扬?安德烈亚,一个字一个字帮她在打字机上敲打出了这种“杜拉斯式”优美、绝对而神秘的句式一样。然而,在这种优美、绝对而神秘的句式背面,她早已是年近古稀,风韵无存,酗酒乖戾更是使得人人敬而远之。
作为被王小波生前极力推崇的“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者是卡尔维诺、君特?格拉斯、莫迪亚诺,还有玛格丽特?杜拉斯”。不过,我自始至终都认为在当代最富盛名的法语女作家中,是任谁都没她有资格毫不讳言“迷恋,是一种吞食”的。
朴树在歌里这样唱,“在你最美丽时,竟让我遇见你。这样,真好”。
他用初见她时还不到二十七的年纪,陪她走完了八十二岁的人生。
他不是开启了她情欲生涯的第一位情人,却是收官了她欲望人生的最后一位情人。
如此想来十几岁时我读琼瑶,应该算是有过一番忘食废寝的。
独门秘籍般的语境叠加排比句式,几乎就是那个年代少女情书的最佳范文,毫不夸张得说爱情这条道,阿姨领进门。
今时看来,杜拉斯这一段故事比琼瑶还琼瑶。
彼时,这段故事上演于一九八零年之夏,他终于敲响了巴黎圣伯努瓦路五号的大门。
七年前,他在宿舍地板的书堆里捡得一本她写的书,后来他如是写道:“第一次读,第一次喜欢。后来,我抛开了一切,抛开了所有别的书,只读她的作品。我是一个真正的读者,我立即就爱上了她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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