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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芦苞镇6名镇级工作人员因贪腐被“一锅端”,其中4人为副科级干部,全案涉及金额700多万元。目前,案件已经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今年2月初,三水区打贿办办案组根据群众举报信件展开侦查,初步掌握了原芦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蔡某洪,芦苞镇党委委员余某等人涉嫌违纪的线索。3月初,三水区纪委出击,先后将蔡某洪等人带回谈话。据了解,蔡某洪身为一名月薪只有几千元的镇级干部,座驾竟是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豪车,车主是一名老板,而蔡某洪平日与该老板交往频密。
3月9日至19日,三水区纪委将立案检查的蔡某洪、蔡某沂(原芦苞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事员)、余某善(原芦苞镇党委委员)、余某华(原芦苞镇党委委员)、陈某勇(原芦苞镇副镇长)等5名公职人员及相关材料,先后移送三水区检察院查处。3月20日,原三水区安监局芦苞分局应急救援科科长蔡某贤主动向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经查,该案为蔡某洪等6名镇政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合伙在征用、买卖土地中虚构事实,骗取补偿奖励款项,并在土地买卖租赁、招商引资、工程结算、拍卖清偿等环节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全案涉及金额700多万元,涉案人员10人,其中公职人员6人(包括4名副科级干部)。
据了解,三水区检察院先后对涉案的6名国家工作人员和涉嫌行贿的4名嫌疑人立案侦查。3月下旬,经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蔡某洪、蔡某沂、余某善、余某华等被执行逮捕,其余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经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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