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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男欺骗,未婚妈妈欲联合四名同受害姐妹共同起诉 王某向韦梅借4000元,写的借据,有王某手印。 文/图 佛山日报记者聂亮超
25岁的广西女子韦梅携幼子辗转湖北、三水两地,欲以“重婚罪”起诉儿子的父亲王某,并索要抚养费。前日,母子在三水法院门口寻求帮助,被告知需前往湖北红安(男子户籍所在地)起诉。目前,已回到广西的韦梅正准备相关证据,几天后前往红安起诉王某。
2009年
他拿着“离婚证”来求爱
去年10月2日,韦梅在三水乐平中心医院产下一子,并和王某一起给儿子办了出生证。当时36岁的王某是乐平某工厂副厂长,月薪7000元,每月母子有2000元生活费,日子过得滋润。
但去年12月,一直陷入甜蜜中的韦梅遭遇重大打击。无意中,她拨打了王某电话里的一个号码,发现王某在湖北有妻女。12月初,王某妻子来到三水,威胁要跳桥。自那以后,王某就消失不见,在电话中称拒绝抚养儿子。
连日来,韦梅跑遍了王某户籍所在地的湖北红安公安局、妇联、司法局和法院,欲以“重婚罪”起诉儿子父亲王某,并索要抚养费,但均被告知“为取证方便,最好回常住地三水起诉”。
前日,韦梅母子刚从湖北开往佛山的火车上下来,便提着多袋行李直奔三水法院门口寻求帮助。她向路人哭诉,“怎么也想不到,2009年曾拿着离婚证到广西老家求爱的王某,却是个感情骗子。”
看着韦梅母子求助,众多热心市民前来帮助母子二人。有几位市民帮她拿着行李,陪同她到司法局和妇联寻求帮助。在法律援助中心,韦梅被告知,按照有关规定,她需再次前往湖北红安(男子户籍所在地)起诉。昨日下午,母子二人坐汽车返回了广西。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与王某取得联系。王某不停询问母子下落,称自己在重庆,两天后才能返回三水。得知母子回广西后,他说自己会从重庆直接赶往广西。当记者欲询问详情时,被他拒绝。“这是我们的私事,我们自己会解决。”
2011年
他又拿着“结婚证”表真心
韦梅称,她和王某于2006年在中山打工相识,2009年一起到乐平打工,便开始同居。
昨日,韦梅的邻居小婷和房东陈女士向记者证实,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韦梅和王某曾在三江横岗村的出租屋里同居生活,二人都以夫妻名义称呼对方。
小婷说,王某常常深夜回来,经常不在家。今年3月的一天,约晚上9时,她看到韦梅哭着说要去找王某。10时半时,韦梅一个人很失望地回来,说王某在外面养女人,不要她了。房东陈女士告诉记者,“王某看上去是个很和善很好玩的人,而且很会说话。”
韦梅告诉记者,怀孕5个月时,她发现王某与其他女子有暧昧关系,“但他哭着跪着求我,并且拿着我的身份证和照片到湖北‘办’了结婚证,我才心软了。”但前几日,她从湖北红安有关部门了解到,王某给她的离婚证及结婚证都是伪造的。
2008年,王某曾在中山经营厨卫生意,生意失败后便一起来三水打工。从那开始,便不停喊她亲戚借钱,“叫我妈妈借了1万8,妹妹借了4000(有借据),还怂恿我爸爸将老家房子卖掉!”
“他老婆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已经是第十几个受害者了。” 韦梅告诉记者,她已经和四个曾经受害的女子取得联系,她们都曾被王某借钱不还,众人本打算联名起诉王某,“但一个结婚了,一个也有了男朋友,随后便不了了之。”昨日,记者试图拨打王某现任女友吴某的电话,但对方电话已过期。
●律师说法
王某涉嫌重婚罪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袁海华认为,王某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之后又与韦女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种行为涉嫌重婚罪。
由于无法提供二人曾在三水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如居住证等),韦梅被三水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告知无法在三水起诉王某。袁海华律师建议,韦女士可再向王某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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