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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文明历史的发展,传统的婚姻观念在21世纪的今天,正面临着所谓新时代新观念的挑战与威胁。尤其是有关婚姻的法律效力与尊严、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也都受到了这种什么所谓同居新人类的婚姻新观念的无情蔑视与任意践踏!
在我们国家,公民婚姻的确立,应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由政府授权的机构颁发给结婚证明,成为合法夫妻。而后,其男女双方之间的两性关系----同居即属合法化,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在法律效力的约束下,夫妻双方既要享受合法的权益,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财产共有、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社会义务及夫妻互相扶养等责任。
从道德修养的角度来讲,领取了那张结婚证的夫妻双方,不仅受到一种来自法律约束的相互制约,还应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婚姻关系,不论婚前双方的爱情如何,也不论双方是采用什么形式相识而最终走进了围城的。相扶相持、相敬相爱、白头偕老是我们中华民族数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这种可歌可泣、名流千古的佳话可说是比比皆是。
所谓同居新人类们所选择的非婚同居,其出发点就是欲逃避责任,躲避法律的约束。其行为的实质是对律尊严的玷污与践踏。在我们国家逐步走向法治社会的今天,是绝不可能允许这种不法行为任意泛滥流行下去地。
违法的同居行为在道德方面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因为,只同居而不结婚,其本身就含有许多的欺骗成分和不公平因素:同居行为人(特别是男人)要么是时刻准备着弃旧换新,要么是凭借着金钱、地位、相貌等优越条件去玩弄异性,要么是纯粹地寻求感官刺激、发泄性欲等等。
即使处于恋爱之中的男女双方选择非婚同居,同样存在欺骗成分和不公平因素,而且还有随时分手的危机和为将来婚姻种下的隐患在里面。因为,非婚同居缺乏法律的约束,其本身就有临时性行为的打算,如和则聚、不和则分,为时刻准备分手埋下了伏笔。而最为吃亏的多半是女人,将来面对自己的正式丈夫时,她如今的同居就有可能成为夫妻之间的一个阴影。即便是丈夫不计前嫌,女人也许会在心中留下终生的缺憾。
有同居不结婚者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以为此言不通。如果男女双方真的存在爱情的话,即使他们采取了非婚同居的相聚方式,最终他们也还是会走进婚姻的围城。所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无非是婚后双方对生活中的一些琐事有分歧,或是双方的某些观念、习惯有不同,并因此而可能引发一些争执,甚至是吵闹的不可开交,似乎没有了爱情。如果男女双方真存在爱情的话,对于这些问题,他们会随着生活的进程而逐步适应的。而且,随着逐步的互相适应与容忍,爱情反而会更加深厚与牢固。相反的是,没有法律保护的非婚同居者们,一旦遇到上述问题,多数会立即一拍两散各自走人的,哪还有什么爱情可言捏?
有同居不结婚者说:陷入围城将失去自由。这更是婚姻观念的一种误区,男女双方步入围城而牵手,正是为了翱翔人间、完美地享乐人生。 当然,男女双方为了维护共同的安乐与幸福,会自私地要求对方多注意和关心自己些,这也许甚至影响了对方的某些社交活动,但只要从爱情角度出发或去理解,就不会有失去自由的感觉,这里还是一个在爱情的基础上逐步互相适应与容忍的问题。除非是朝三暮四、存心欲出墙的人,才会认为入了围城没有自由。还是要说,如果领取了那张结婚证的夫妻双方,在法律的约束下,都不能保证家庭与情感的稳定,那么,没有法律保护的非婚同居岂不更不能保证情感的稳定么?!
可悲的是,非婚同居中的很多痴迷或无知的女人,轻信了男人们的花言巧语,以为男人的承诺就可以当作爱情的保证。岂不知,若连法律保护的东西都可以背叛了,还提什么海誓山盟、海枯石烂。这种经不起任何推敲与考验的承诺,无非是那些不想负责任的、花心的、玩世不恭的,甚至是寻求感官刺激的男人们拙劣的骗人手腕罢了。
综上所述,同居新人类绝不是什么好鸟,他们不仅破坏了婚姻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还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社会关系的稳定。尽管这种非法潮流已经发展成为一股不可小窥的趋势,但不会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传统的婚姻观念是不会、也不可颠覆的,也是法律所不能容许的。
而非婚同居既然是一种不合法的无效婚姻,既然损害了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种做法不仅不值得提倡,而且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和法律的制裁。
愿非婚同居中的那些痴迷或无知的女人们,快醒悟吧,免得留下悔恨或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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