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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佛山公积金不予贷款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两次以上(包含本数)公积金贷款的;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两套以上(包含本数)住房的;
(四)因违规提取或公积金贷款存在违规情形等原因被限制公积金贷款的;
(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其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
(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是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七)仅购买单套住房共有产权部分的(政策性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八)住房交易中,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为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
例: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婚后是否还可以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照借款申请人家庭已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夫妻在婚前各自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则借款申请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两次,根据《贷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无论是否结清,都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当前贷款或者**存在逾期;
(二)公积金贷款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包含本数)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包含本数)记录(且自该笔贷款结清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单笔商业贷款或者单笔**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内出现连续逾期3期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包含本数);
(四)单笔商业贷款或者单个**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0个月内累计逾期12期以上(包含本数);
(五)**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
(六)贷款或**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类;
(七)为他人担保贷款且未结清;
(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年费、挂失手续费等产生的逾期记录,可提供开卡银行出具的说明或流水明细,经确定为非恶意逾期的可不纳入逾期认定。
借款申请人如何查询已向管理中心报备的楼盘信息?
申请人可登录【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请登录→便民服务→楼盘登记查询”)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便民服务→公积金查询→网上服务大厅→楼盘登记查询”查询已报备的楼盘信息情况。
有贷款逾期记录可否更改征信信用信息?
不可以。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24年1月15日起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贷款信息和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抵押人抵押信息等将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
特别提醒:请务必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在约定还款日前(不含当日)将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按时足额还款,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不良影响自行承担。
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是否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已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不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
想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其规划用途为住宅性质,并非写字楼、商铺、商用公寓等非住宅性质住房。
(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为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
(五)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月起,前6个月(不含申请当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按相应规定计算缴存时间:
1.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办理账户注销提取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合并计算。另外,已达到个人账户转移条件的,应当立即将个人账户转移至现缴存地。
2.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部队出具的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3.办理个人账户注销提取后再开设个人账户的,缴存时间重新计算。
(六)能够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抵押物。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
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以内申请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明材料一年以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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