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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大塘专栏] 人民调解案例 | 小小围墙引冲突 “检调对接”护邻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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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30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近年来,大塘镇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高标准打造佛山首个工业园区社会治理中心——大塘镇工业园区社会治理中心,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综合平台,打造风险联控、矛盾联调、平安联建的平安建设联盟。大塘司法所依托工业园区社会治理中心打造“法治避风塘”,为广大群众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菜单式”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使“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覆盖更广更全面。

聚焦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大塘司法所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按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的规定(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调尽调、能调必调”,强化政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做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切实提升多元解纷实效,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近日,大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就通过“检调对接”机制,合力化解了一起轻微伤害刑事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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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大塘镇某村的某A因邻居某B加高围墙遮挡自家光线发生争执,推打过程中致某A跌倒,经鉴定,某A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某B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由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后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由于本案系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经犯罪嫌疑人申请,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迅速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委托大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各方到大塘镇工业园区社会治理中心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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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伊始,双方情绪均比较激动,各自倾诉自己的怨愤,无法有效沟通。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及时采用“背靠背”调解法,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对刑事犯罪量刑、侵权赔偿及相邻权法律问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亦参与到调解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详细规定进行阐释。经过数小时的劝说与引导,某A与某B成功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7月底,在人民调解员、承办警官与检察官的见证下,某B拆除加建部分围墙并支付相关赔偿款,双方因相邻权引发的民事纠纷顺利化解;8月14日,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某B“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至此该轻微伤害刑事案件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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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三水区自去年11月建立“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以来首例通过“检调对接”成功达成刑事赔偿和解的案件,标志着大塘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新成效,通过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达成共识,不仅能在被害人自愿谅解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促进民事和解,有效教育挽救犯罪嫌疑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同时也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接下来,大塘司法所将以《佛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塘、法治大塘,奋力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塘新篇章。




— END —

  来源:三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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