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高压线下垂钓触电身亡,责任该由谁承担?近期,三水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钓鱼引发的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供电局承担20%的损害赔偿责任,向男子父母赔偿31万余元。
2023年7月,李某在三水某村一座桥上钓鱼时死亡。经尸检及现场勘验,确认其因钓鱼时,鱼竿触碰高压电线致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父母将事发所在地的供电局、水利所、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79.2万元。
三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规定到设有安全警示标识的高压线下垂钓,应当预见其行为的危险性。李某因疏于防范而触电身亡,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供电局作为案涉高压线的经营者,虽然在事发地点设置有“止步 高压危险”等警示牌,但其在经营管理上未能杜绝事故发生,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案涉事故是李某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应根据无过错原则承担侵权责任。李某父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水利所、村委会在事故中存在过错,故对其要求水利所、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综上,法院酌定李某承担80%的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局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市民在钓鱼时,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高压线路。虽然高压线路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法律赋予高压线路的经营管理者高度经营管理注意义务,其应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安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电力设备,并于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示,尽到设施安全运行、区域安全管控的职责。但是,市民更应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切勿在有安全隐患的高压线路区域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避免给自己或别人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害后果。
(通讯员 叶卉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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