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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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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不是,我不就是谈一视同仁了么?汽车所履行的义务现在的电瓶车它本来就不需要的,你的一视同仁只看权利不看义务的么?。。。
emmm其他人不知道,就谈我自己的吧?
我2个产权车位共计23万,这就是我的车(虽然是油车)进入地下车库的理由。我的车在车库内自燃,产生了连带伤害把隔壁的车也烧了,**保险兜底,不存在一句“三无不一”导致隔离索偿困难,地下车库起火如果让火势蔓延到一层甚至更高的地方,那是设计单位或者物业管理问题,依然有追责单位。
问题来了,如果起火点不是在地下车库而是在一楼隔空层,起火了蔓延到上层,锅谁的?当然,物管肯定有一份锅?我先不谈人命,就谈财产,事主赔不起怎么办?哪怕公诉让他进去蹲几年,你的损失自认倒霉完事咯?至于要下负一层车库,你愿意几万块买个汽车车位停电瓶车的话,我觉得钱的问题大于跟物业不让你电瓶车下地下车库的问题,你觉得这样玩太浪费,那只能是沟通出一个极其先进的“摩托车车位”方案咯。
当然,这些事只要不是在我所在的小区,爱咋咋地,方便也方便不到我,烧起来也不会是我家人变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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