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应该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像我家小孩当年刚上幼儿园,一开学第二天就把手弄骨折了,然后去上了两天学,直接就国庆后再去上的学,但是只退了餐费,保教费也是没退的,当时就吃了不懂规则的亏,今天看到有网友在官网问到这个问题,特意截图出来分享给大家看看,虽然是南海区的,但三水区应该都差不多~
看看官方这么回答:南海区幼儿园收费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收【2019】2号)执行。(我想,三水区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应该也是按佛山市这份文件执行的吧?)
一、幼儿园保教费退费均按当月在园天数(按法定工作日计算)计退。因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次月起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请假天数是按累积计算。
二、伙食费、校车费等服务性收费,在延迟开学、实际服务天数减少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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