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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区业主来所,想要了解物业的工作情况就要靠物业的公示,物业也不能可以隐瞒应该公示的内容,那么物业不公布哪些内容属违法行为呢?
1、物业收费方式计费(即物业费各种费用的比例)。
2、停车场转包合同(或资料)、保洁外包合同、保安外包合同、设施维保外包合同、绿化维护外包合同、电梯维保合同、垃圾清运合同、配套用房出租合同、共有场地出租合同、电梯广告合同以及上述合同相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物业服务费收支账目及其明细账目(含财务收支账目明细、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
4、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出租情况及停车位数量、停车费缴存票据和财务明细情况收支账目及其明细账目(含财务收支账目明细、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
5、公共场地设施租金、广告费(含电梯、门禁、公共部位等广告)、场地使用费等公共收益账目及其资料凭证(含财务收支账目明细、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
6、小区的建筑区域总平面图、总规划图。
7、小区的管理规约。
8、物业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联系方式、投诉机制。
9、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0、二次供水蓄水池清洗记录和送检记录。
11、小区手扶电梯和升降电梯的养护记录。
12、小区消防设备设施的年检手续。
1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资料(不包含N区)。
14、配套设施和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的资料。
15、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水电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支明细。
16、物业人员配置、**配置、巡逻记录。
17、特种设备(即高压电设备)年检记录养护记录。
18、消防合格巡视记录。
19、二十四小时消控室(即消防控制室)有资格证人员工作记录。
20、对公共区域的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养护记录。
21、物业服务用房的使用情况。
物业职责有哪些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内到现场。
2、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3、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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