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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用户在官网上提问:本楼座现一共有14户业主,每户面积同样大小,现在有10户申请加装与表决,且这10户全部表决同意加装,请问是否符合“佛山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业主表决比例变化的通知》”文件规定?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桂城管理所回复:根据《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第七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征询本栋(梯间)房屋全体业主的意见,结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您咨询的加装电梯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至少为10户且参与表决的户数至少为10户,并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至少为11户同意且户数至少为11户同意。其余指标,还需符合《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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