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法院依法对一对夫妻先后两次的恶意悔拍行为予以严惩,没收两人保证金6.4万元,并处以4万元罚款。
2022年4月,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中,三水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三水西南某小区地下两个车位进行网络司法拍卖。2022年5月31日,两个车位第一次拍卖时,竞买人梁某经过多轮竞价以18.1万元、18.2万元的最高价拍得,后称经济困难拒不缴纳尾款。经调查得知,傅某借用梁某的淘宝账户参与竞拍,现无力支付尾款。经执行团队合议后,决定没收梁某缴纳的保证金3.2万元,并限制梁某不得再次竞拍涉案车位。2022年7月20日,两个车位进行第二次拍卖,竞买人潘某在倒数竞价轮次突然提高加价幅度以18.5万元、18.6万元的最高价竞得,却同样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缴纳尾款。
鉴于涉案车位历时四个多月、两次拍卖均未能成交,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三水法院组织执行开庭,传唤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傅某、潘某到庭。在法律震慑下,傅某和潘某承认两人是夫妻,名下无车辆,在涉案小区没有住宅,竞拍之前没有足额的银行存款,且均对对方悔拍事宜知情。
由于傅某、潘某的恶意悔拍阻碍了其他有意向竞买人竞得车位,妨害民事诉讼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三水法院依法决定对两人作出上述处罚。傅某和潘某收到罚款决定书后,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写下悔过书并缴纳了罚款。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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