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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职工住房资金的积累、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以及提高职工购建自住住房的能力,改善住房条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佛山如何办理: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下面一一为你介绍:
一、政策依据 1.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受理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二)款。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二)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三)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2.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经办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登记,材料不全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申请资料并告知理由。 3.受理。住房公积金后台工作人员中心与审批环节合计5个工作日内核验承办银行递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资料退回承办银行,并告知不予以受理的理由。 4.审批。住房公积金后台工作人员与受理环节合计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予以通过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资格审核表》;不予通过的,退件,并告知不予以审批的理由。 5.领取结果。通过承办银行送达申请人。 (二)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经办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登记,材料不全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申请资料并告知理由。 3.受理。住房公积金后台工作人员中心与审批环节合计5个工作日内核验承办银行递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资料退回承办银行,并告知不予以受理的理由。 4.审批。住房公积金后台工作人员与受理环节合计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予以通过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资格审核表》;不予通过的,退件,并告知不予以审批的理由。 5.领取结果。通过承办银行送达申请人。
四、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3.首付款证明 4. 贷款用途证明 5.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6.婚姻家庭状况承诺书 7.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承诺书 8.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 9.户口本 五、各办理窗口联系方式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网点(建设银行)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新城文华南路8号保利商务中心3座咨询窗 办公电话:0757-22977083、0757-229770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网点(工商银行)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0号咨询窗 办公电话:0757-8330993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网点(农业银行)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74号咨询窗 办公电话:0757-8399170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网点(交通银行)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5路30号咨询窗 办公电话:0757-8338275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网点(中国银行)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2号咨询窗 办公电话:0757-8268359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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