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问大家一个问题: 当您驾车时遇到前方车辆正在超车您会跟随超车吗? 如果您的答案是“会”! 就要当心了 许多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 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 一起来看看吧!
超越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车辆 1.超越正在左转弯车辆
红车欲超车撞上了转弯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2.超越正在掉头车辆
红车正在超越掉头的白车,结果发生碰撞,红车负全责。
3.超越正在超车
车辆红车欲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黑车发生碰撞,红车负全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行经危险路段时超车
红车正在超越转弯的,白车两车发生碰撞,红车负全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从右侧超越前车 黑车从右超越正在直行的红车,两车发生碰撞,黑车负全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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