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不够,打电话来凑 ——分享解决农村疑难杂事,成就村民决议的快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要达成一个村民决议,是不是很麻烦?既要过半数村民参加会议,又要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现在是不给补贴都没人出来开会,更不用说协调各种不同的意见,达到过半数人同意了。不过,现在这些不用愁啦,有一个非常简便且有用的办法分享介绍,这个办法还经过某镇政府信访部门确认合法。马上上货:
“不在场……的村民则通过电话确认后进行代签”,一个多么好的办法,最后,一份只有四、五个不同笔迹(换个意思就是只有四五参会,其他都是代签)村民决议就出炉了:
怎么样?这个办法简单不,就算不知道有多少人参会,不知道有多少人实际同意,也能出村委盖章的决议,也能得到镇政府的认同。那么,这个办法做出来的决议好不好用?大家看看成效:
仗着这份“圣旨”,一台大钩机轰隆轰隆进村了,管你什么竹园绿地,管你什么十几年的行道树,管你是不是私人作物,管你什么乡村风貌,村长指哪平哪,全部清除,留下一片黄土地。 什么?绝大部分村民出来反对?他们说没有同意?放屁,有村民决议啊,电话同意了的啊,都有代签名啊。 你说村里有违建钉子户拆不了?村里面有什么非常棘手困难工作开展不了?用这个方式来一份“村民决议”吧,绝对的成本低、效果好! 话说发明这个办法的村委会不知道有没有用这个方式搞一些违规使用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资产、甚至违法乱纪的事情呢?纪委、审计部门向来敏锐,肯定能捕捉到信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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