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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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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期五年。
针对轮房地产税试点对市场影响,贝壳研究院判断认为,本轮房地产税试点将与沪渝房地产税有明显的不同。
首先,本轮房地产税应当会以全部存量房为征税对象。其次,本轮房地产税试点将会充分考虑居民家庭承受能力,以保障基本居住需求为前提。再次,本轮房地产税征收更加注重调节居民家庭财富差距,更好的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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