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1〕172号),将全市划分为四类区域,分别实行封闭、封控、闭环及一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现精准防控,根据疫情发展动态,按照分类分批原则,对封闭、封控、闭环管理区域实行有序解除,现通告如下: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域,经评估并按程序报批后,由相关区域所在地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封闭、封控、闭环区域管理措施:
一、管理区域内,自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后,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连续14天以上且经过四轮以上全员核酸筛查没有发现感染者,解封前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闭环管理区域连续14天以上且经过全员核酸筛查没有发现感染者。
二、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涉及重点场所的“黄码”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
三、所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已得到有效管控。
四、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解除相关区域管理措施后,继续落实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来源: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方琳 审校:陈文钰、闵莘、李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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