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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东海街道2021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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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5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公办学校实际,现将云东海街道2021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公告如下:

招收插班生学校、年级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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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级”是指现在在读的年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六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插班原则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控制班额,小学班额达到45人不接受插班。

(二)转学插班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和入学资格。

(三)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管理层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适龄儿童和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援鄂医护人员、符合政策要求的台胞以及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的适龄子女(以下统称“政策优待生”)。

(二)云东海街道户籍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跨镇跨区生):
1.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跨镇跨区生。
2.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的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购房生)。
3.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获得80㎡以上住宅房屋权属,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以下简称跨区购房生)。
4.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在云东海街道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社保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政策性借读生(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政借生):
1.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非佛山市户籍学生。
2.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内工作并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说明:连续5年社保计算办法是从2016年1月连续缴纳到2020年12月不间断) 的非佛山市户籍学生(以下简称市外户籍社保生)。

原则上不受理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云东海学校、宝月小学、下东鲁小学)之间的转学。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5日(周一、周二)两天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带齐报名材料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街道办事处309室云东海街道教育办进行报名。

(重要提示:因学位有限,估计申请转学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录取,所以请家长做好子女在原校就读的准备。)

五报名提交审核资料
家长签名确认的《云东海街道2021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生申请报名表》(附件)及以下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一)政策优待生:
1.三水区教育局插班转学的相关证明材料;
2.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
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二)云东海街道户籍生:
1.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
3.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三)符合条件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
1.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跨镇跨区生必需提供>;
3.父或母(或祖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二手房必须交房产证;
4.父(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跨区购房生和跨镇跨区社保生提交);
5.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四)政策性借读生(政借生):
1.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政借生必需提供>。
3.父(母)的社保证明原件(市外户籍社保生必需提供)。
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5.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须提交父(母)有效的登记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内的居住证。

六录取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家长到云东海街道教育办提交申请资料→资料审核→公示后进行统筹安排。

(二)录取办法:按照如下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1.政策优待生;2.云东海街道户籍生;3.符合条件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4.政策性借读生。

同一类别的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1.同属云东海街道户籍生,申请人(学生)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2.同属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跨镇购房生,按先录取父(母)房产、再录取祖辈房产排序,同辈房产登记日期(以房产证或购房备案合同最早登记日期为准)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跨区购房生,父(母)房产房产登记日期(以房产证或购房备案合同最早登记日期为准)靠前者优先,房产登记日期相同的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年限长者优先。
③接着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④最后跨镇跨区社保生,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长者优先。

3.同属政策性借读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申请人(学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市外户籍社保生,申请人(学生)父(母)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长者优先。

被录取的申请人,由街道教育办视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七录取公示
2021年1月11日前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和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东海发布”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被录取的申请人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八其它事项
无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已申请了插班,但因申请人数超出学位数而未能录取的学生需在原校就读,请家长务必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才办理转学手续。

九详情咨询
可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或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东海发布”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

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
(查阅路径: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各镇街道—云东海街道—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86162639(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附件:云东海街道2021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
插班生申请报名表

(请扫下方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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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云东海街道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黄敏玲、吴心愉
审校:云东海街道宣文旅办、李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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