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三水此前侦破一起团体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目前,犯罪团伙一共11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这是三水今年首例因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被批准逮捕的案件。
今年8月11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接到举报,位于南山镇的佛山农业科学研究所正门东面约150米空地处,有人偷倒固体废物。经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发现非法倾倒物质为危险废物铝灰等。9月15日,案件移交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立案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经查,龙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通过转包、雇佣的形式,实施倾倒铝灰等危险废物,并从中谋取利益。其中4人直接实施了非法倾倒废物的行为,一共偷倒铝灰等危险废物9车,每车重量约30吨,分别偷倒于南山镇原北江二厂厂内及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对面基围边一空地上。
该案的非法行为导致其中一处土壤污染严重,造成经济损失高达70余万元;另一处污染情况正在评估中。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全面审查后,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依法对该团伙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案是三水今年首例因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被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部门将继续侦查该案,侦查结束后将移送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将通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损害修复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检察机关还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有关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通过排查线索、核查重点、合力打击、集中清理、曝光典型、全民参与等一系列措施,从严从重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三水的绿水青山。
资料:佛山日报记者吕小洁,通讯员刘国强
编辑:佛山新闻网朱广晖 审校:陈文钰、闵莘、李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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