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开车经常会经历 “断崖式降速” “忽高忽低式限速” 罚款、扣分没商量! 相信不少吃了罚单的司机感受都是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
日前 交通运输部发布了 《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 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 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 从今年11月起 全国高速将统一限速
公告指出 在2020年11月1日实行后 全国将统一、规范限速标志 届时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 将面临拆除
今后限速标志 将会切合实际交通状况
沿线设施等情况
做到科学设置 向驾驶员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 实现一目了然
除了规范限速标志 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之外 广东推出了 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提高限速值的措施 ↓↓
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 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限速标准新调整 这四种超速免罚 ↓↓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以下的。
虽然轻微超速行为不受处罚 但安全第一 高速行驶仍需多加谨慎 以下几点也要多加注意
来源:新民晚报、广州日报、广东发布 编辑:梁莹
责编:关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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