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5万抵10万!” “最高10万元免息分期权益!” 临近中秋国庆 市面上开始涌现出 五花八门的房地产广告
为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防范和减少房地产交易价格纠纷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房地产经营者价格 行为提醒书》 (以下简称《提醒书》)
《提醒书》明确指出 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恶意囤积、在相关区域内恶意涨价 房地产经营者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否则后果很严重!
市民如交易过程中 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或发现相关价格违法问题 可拨打12315价格投诉举报热线 向价格监管部门反映!
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房地产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书
各房地产经营者、房产中介、相关协会组织和广大消费者:
2020年中秋、国庆临近,为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防范和减少房地产交易价格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价格提醒:
一、双节期间消费较为集中,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房地产领域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要合法合理行使定价权,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在相关区域内恶意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三、经营者严格按照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做好价格公示,不得以高于经监制公示的价格对外销售。要自觉规范打折、促销、降价、馈赠等价格促销行为,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严禁利用虚假优惠、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不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经营者要加强销售中介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中介服务机构进场为购房者服务应亮明身份,自觉与购房者签订服务协议,标明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应预先告知。
五、房地产行业协会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行业价格行为动态,指导和督促行业企业做好自律。
六、购房者线上线下购买商品房时,应树立理性消费理念,警惕各种形式的“消费陷阱”。购房前应从销售现场公示栏公示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中了解所购商品房的价格信息,参加促销或优惠活动前,应仔细阅读促销规则和相关标价信息。如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或发现相关价格违法问题,请保留相关凭证并可拨打12315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向价格监管部门反映。
七、各级价格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巡查,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处理。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来源: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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