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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物业三番五次霸占露天停车场还有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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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5:29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国土局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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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5:33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国土局的文件鸡贼的很,什么叫地面车位你够胆写清楚二期南露天车位。丢那星玩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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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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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6:58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国土局的意思是,这些露天的地方属于发展商,不属于业主,那么,北江明珠的业主为何赢了?人家发展商傻的吗?呵呵!楼盘移交给业主后,除了保修,一切权属与发展商无关了(有产权的除外),请问露天车位有啥东西证明是谁的?没有的话,就是业主的了,红线内的设施都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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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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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6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说风凉话的别着急,有样学样,这样的搞法很快就轮到你们了,蝴蝶效应。
    区自然资源局单凭购房合同和物权法中的某一条款,就简单粗暴地认定地面停车场所有权为开发商,该局恐怕忽略了物权法出台的意义,物权法更多的是保障业主的利益而不应被我们的某些行政部门乱作为,最终沦为开发商、物业胡作非为强取豪夺的遮羞布。该法的很多条款对业主的权益都有很明确的说明,自然资源局为何不引用这些条款而只引用对开发商有益的条款呢?           
    类似的停车场权属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7年就有判例,针对重庆市一小区业主就车位被物业强占所产生的纠纷,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全体业主。
    高院的裁定非常明确,我们的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决定的时候,为何不参考相关法条,这样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敢情贵局法规科的工作人员恐怕要加强业务能力了。在物业合同和法条面前,不管业主在知情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开发商签订了这份所谓的车场权属合同,但这明显违背相关法条的合同就是一纸空文,所以区自然资源局作出这样的行政决定,四个字----耐人寻味。
    最后,给一个相关案例的裁定新闻链接:https://www.sohu.com/a/304550134_120058833,那些为开发商说话的,其实你真的什么都不懂,你就只是一个看别人砍头觉得砍头很刺激很好玩还拍手叫好的250,殊不知,砍完这个头,下一个轮到的就是你,蝼蚁之相,何其难看。
我就是个小混混,没必要装什么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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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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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6:29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讲恶,你又唔够距恶,讲道理,距又唔使睬你,讲法律,你又唔够人地法律团队专业,无晒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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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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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5:34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收7块一晚,算有良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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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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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20:07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免费其实呢,会无位停的,我觉得7元一晚。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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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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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6 13:01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边度有免费的午餐食嘎……买屋配埋车位,未结婚的叫国家配埋老婆比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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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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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6:58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国土局的意思是,这些露天的地方属于发展商,不属于业主,那么,北江明珠的业主为何赢了?人家发展商傻的吗?呵呵!楼盘移交给业主后,除了保修,一切权属与发展商无关了(有产权的除外),请问露天车位有啥东西证明是谁的?没有的话,就是业主的了,红线内的设施都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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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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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6:49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鸡毛飞上天 发表于 2020-8-25 15:33
国土局的文件鸡贼的很,什么叫地面车位你够胆写清楚二期南露天车位。丢那星玩文字游戏

换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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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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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楼主正一傻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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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5:36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咗/P-(咗 发表于 2020-8-25 15:34
收7块一晚,算有良心的了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侵占了业主的公共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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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5:38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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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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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5:46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真服你,说话不怕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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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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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5:53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xiaoqiangxx 发表于 2020-8-25 15:46
真服你,说话不怕得罪人

网络中拳打四方,现实中畏畏缩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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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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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6:00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文件无写具体位置。一点都不严谨。要来给开发商忽悠老板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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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6:13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Ganon 发表于 2020-8-25 16:00
文件无写具体位置。一点都不严谨。要来给开发商忽悠老板姓的吧

恩,文字游戏,生搬死套!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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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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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6:15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如果查到你说的那个地方是你们业主有分摊就可以维权,如果不是你怎么都不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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