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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到法院起诉,每次向妻子提出性要求时,妻子都要求其付小费;妻子也不肯与公公婆婆一起住,无奈之下,丈夫请求离婚。
近日,三水居民小杨到三水法院起诉称,小杨于2000年与小美相识,2001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婚后,小杨每逢提出房事要求时,小美都要求小杨付小费;小美也从不给孩子生活费,小美不愿与小杨的父母一起生活,如果小杨执意要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小美便会离开小杨。于是,小杨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离婚。
三水法院对此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认为双方还是有感情基础的,于是主动做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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