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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号,星期一。我跟我老公从深圳花了200块钱车费来到三水。当天看房当天买,结果现在我闹得和我老公都要离婚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到步之后我和老公就直奔售楼处。我们的意向十分明确,买房是用来养老的,我特别强调阳台一定、必须要有阳光。然后,售楼小姐也说:“房子是东南向,每天都有阳光照射。”就这样,我老公就相信了售楼小姐的“鬼话”。
结果,当我们交完钱,草签合同后,清晨去看房子,结果一天到晚都没有阳光!得知真相之后,本来想退了算了。但他们说:“交了钱,你打官司也输。”所以,没办法就只有买了...我恨我老公这般容易地别人忽悠,到现在仍是十分生气!
其实选择三水,是因为老广州的人在三水买房多。觉得广东人淳朴善良,结果跳坑里出不来了。我大半辈子的积蓄花在看不到阳光的房子里了,心里的那种悲凉孤寂只有自己品!傻傻的老公说:“如果不喜欢过几年卖了换一套,话好说事不好办!”唉!生活,生活。你们售楼部为了自己生但不能不让我们活呀。
唉,果真是当今社会信任的成本太大!老公相信售楼小姐的诚意,而我相信我老公的能力和眼力。结果打脸打得噼噼啪啪,唉,如今这社会到处都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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