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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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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执法记录仪拍下的内容属于一个案件的一部分,属于机密档案,执法部门的档案不得随意公开。当时报警消费纠纷是一个案件,楼主报警说别人诽谤又是另一个案件,楼主既不是报警人也不是内部人员,我就很好奇楼主关系那么铁吗?那个张派的“林警官”竟然给你看执法记录视频吗?,而且我奉劝楼主一句,做什么生意都是服务行业,错就要认,这样只会导致越抹越黑没意义,本来大家都已经忘记这件事了你还发出来,然后隔一段时间对方又发帖出来,然后就陷入死循环。再者说即使你胜诉你也要负责你自己的律师费,起诉费、差旅费才是由败方承担或平分。简单的说,你的案件是民事案件,警察也无权处理,起诉是两败俱伤的武器,无论谁胜诉也要各自承担律师费,而且索赔金额不大,现在你的执着点偏向顾客就应该把你店铺监控发上来,赢回民心比你胜诉更好。你应该执着的是狐狸发帖说你店转让倒闭,你由始至终关注的点都太模糊了,我有能力,私信我,我是一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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