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因为急着结婚,贷款在三水买了套房,还是家姐凑的首付,婚后没多久,老婆就蓄意离婚,而且耍手段让我自己提离婚,我反而变成了过错方,这样对她财产分割方面有利。这套房子,首付是我家姐比,房贷等其他花销都是我来,她一分钱没出就本上有名。
本以为借钱买楼给她一个港湾保证可以增加我们的幸福度,没想到,婚后没多久,她就经常在微信上跟我说我们离婚吧,在确认我看到这条消息之后,她又会把我和她手机上的这条消息记录删除,目的就是让我看到而又不留痕迹。就这样,时不时给我重复以上的操作,我终于成功被激怒了,同意离婚,于是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离婚协议,要求分走30万现金。
这30万是目前房产的一半价值,按现在房子的市场价算,扣掉贷款,还剩60万左右,所以她要求分走一半。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打工仔,哪有30万现金给她,只能等把房子卖掉才有钱,但是现在市场一天天变差,根本卖不到之前的价,我跟她商量给20万可不可以,她不肯一口咬定就要30万,现在闹上法庭,要打持久战了。
好累,心很累,为什么当初没有把她看清楚,没有了解她的品质就草草结婚,还不设防的把新房当作我们的共有财产,宜家不仅自己有苦说不出,还连累家姐,真是操蛋的婚姻!
我的惨痛教训,奉劝各位,以后准备结婚,一定要在婚前就买好房子,如果是两人一起负担就无所谓了,如果是对方要求加名字,但自己分文不出,那一定要在婚前就买好。这不是为了防着对方,而是给自己和家人正当的财产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