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新系统来了!合同未及时提交需重签!
日前,佛山市住建局、佛山市房产信息网相继发布通知,佛山二手房买卖网签、交易流程均有新变化。为大家划重点:
5月起,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纳入监管!
4月7日,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佛山存量房交易配套制度建设,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该《监管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
“佛山二手房的交易惯例是:购房者把钱给卖家,卖家收齐钱后才过户。这样操作风险比较大。”
有业内人士曾表示:佛山大约有2%~5%的二手房交易出现了纠纷,基本上都跟缺乏资金监管有关。
《监管办法》明确,除交易当事人明确提出放弃监管外,均应选择交易资金监管。买卖双方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并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进行资金监管;不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签署自愿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共同声明,自行承担交易中的资金风险。
申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应按下列流程办理:
01 双方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选择交易资金监管、选定监管银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02 买方按照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在约定期限内,将监管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监管银行开设的子账户。
03 买方需办理抵押贷款的,可通过资金监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并到受理银行提交贷款资料。
04 约定的监管资金全部到账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区房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05 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后,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及利息划转至约定账户。
简单地来说,二手房交易资金纳入监管,就如淘宝买卖一样,交易成功了银行才会把买家的钱给卖家。这样,二手房买卖就更有保障了。
需要注意的是,资金监管范围暂时为部分监管,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全额监管。经征求银行意见并考虑当前佛山市实际,资金监管暂时提供自有资金(非贷款资金)的监管服务,包括首付款、一次性付款。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要求,《监管办法》将房地产中介的佣金也纳入到了资金监管范围。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应根据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将佣金转入监管账户。
旧系统合同未及时提交,需重签!
日前,佛山市房产信息网发布《关于佛山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上线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佛山市五区上线二手房新系统的时间节点,并提醒用户,若未按时在旧系统提交网签合同,则需要在新系统中重新签订。
《通知》强调,《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已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佛山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下称“新系统”)也已通过前期测试并在顺德区正式上线运行。
根据工作安排,新系统准备在全市陆续上线,具体上线安排如下:高明区4月13日、三水区4月20日、禅城区4月27日、南海区5月6日。
新系统上线后,原佛山市存量房预签约系统中已提交的网签合同数据,将迁移到新系统;未提交的网签合同数据,将不对其进行迁移。
为迁移历史数据,在各区上线前2天零时起,原存量房预签约系统将停止运行。基于此,请系统各用户在旧系统停止运行前及时提交已创建的网签合同,未提交的网签合同需要在新系统中重新签订。
今年2月底,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了《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并于4月起实施。新的规则明确了佛山二手房网上交易申请、房源信息发布、网上签约等流程,强调买卖双方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设置的网签合同有效期不超过90天,逾期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网签合同自动失效。
《规则》提出,买卖双方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或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应当通过佛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设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系统签署存量房交易合同,办理交易手续。
随后,佛山市住建局又于日前印发配套制度,强调除交易当事人明确提出放弃外,买卖双方应当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将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纳入相应资金监管系统,待不动产转移登记完成,再进行资金划拨。
此次上线的新系统,正是包含了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两项功能。
来源:佛山日报、广州日报、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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