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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0-1-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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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谢谢这位网友的回复,你说的也是有点道理的,问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不以是否参加班作为入学门槛,招生后再征询自愿参与,时间改为十五天内。估计还是很多家长会心甘情愿参与的。毕竟也是为了孩子。
但如果连开收据都不敢,不是更让人觉得这笔钱收得名不正言不顺吗?最重要的是,没有收据,不能退费肯定就是讲不过去了。保教费都可以退了,为什么多收的反而没得退?你的热心参与解释,不是代表幼儿园,也是内部的人了吧。你说说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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