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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沙头大道23号小区南门右转的空地边上停车十年有多了,一直没收到过违停罚单,但最近从七月份开始却一连收六张所谓的“违停”罚单,更奇怪的是当天同样停在小区外人行道和压在盲道上的车辆却没有一张罚单!常识告诉我,那些才是真正的违停,且交通法明确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真正违停却没罚单这三水交警怎么了??而且当时打12345投诉反映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还睁着眼说假话,明明该地方没有划设一个车位却说成已按标准设置了路内公共停车位(可看12345回复我的截图)一个政府部门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竟然用假话歪曲事实去回复!我们的政府部门怎么了?作为一名中共党员的退伍军人我对此感到十分困惑,我们三水地方政府到底谁在掌权?如此乱作为罔顾事实的人竟然能当管理者??直到前几天,也就是10月30号,我原本停车的地方才真正画设了停车位。在走完正常行政复议程序后,才特意公开过程,难道真的要走行政诉讼这一步?去检验我们的司法制度还好?当当权者以手中的权力去换取金钱、利益的时候,说明腐败就开始了,十年前在新三水发帖就质问过三水交警发言人,每年、每季度罚金多少去向何处问题,十年后还是没有答案!难道这是国家机密?事件结果只有两个,一是不属违停撤销罚单,二是维持罚单,但问题来了,如果是一的话,那就说明交警乱执法乱作为!如果是二的话,那交警就是十年不作为!因为本人在那地方边上停车十年有多了,那十年不作为,交警大队长是否以不作为的事实也应该撤职查办呢?其实事实本质就相关单位不作为,不在前述的地方画设车位导致群众所谓的“违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更不应成为处罚的借口,更不应让群众为行政部门不作为埋单!这就是我对于此事的看法和说明,欢迎讨论!更希望当事方大队长刘桂泉同志出来回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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