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三水区双子星城中央商务区项目人才住房销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实施方案》”)和《三水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三水区人才住房拟定价为8800元/㎡,其中分3种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90㎡、110㎡及130㎡。
  目前,两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的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
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今年3月,位于三水新城的佛山双子星城项目正式动工,该项目将为三水配建人才住房。
住房信息
①性质:限价商品房
②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90㎡、110㎡及130㎡
③价格:88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包含装修价格)
④购买原则:“一户一套”“不重复”“无房”。“一户一套”原则即申购人只可申请购买一套人才住房。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只确定一人为申购人。“不重复”原则即申购人及配偶未在三水区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无房”原则即申购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三水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实施方案》还提到,人才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上注明“人才限价商品房”及“上市交易时间限制”等内容。人才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擅自将所购买的住房出租、出借、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以及从事居住用途以外的其他活动。
人才公寓最长可承租三年
  据悉,三水区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或社会资本筹集的,面向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的低于市场租金标准的政策性周转住房。
  人才公寓能入住几年?《管理办法》提到,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区级领军人才、行业中坚人才、“淼城英才”、“淼城工匠”、教育及卫生类高层次人才等入住人才公寓期限最长为3年,行业基础人才的入住期限最长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约。对合同期满仍需继续租赁人才公寓的,须经区人才公寓管理联席会议同意后方可继续租住,但不再享受相应租金优惠。
  在租金标准上,人才公寓租金收取标准按《佛山市三水区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认定的人才类别,对不同类别的人才实行级差化收取租金。人才公寓租金按照套型建筑面积计收。其中,被认定为“淼城英才”第Ⅰ层次及第Ⅱ层次人才的,或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及省级领军人才的,将免收人才公寓租金。
人才住房申购条件
  申购对象为三水区内的符合行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医疗机构及非国有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一)申购人所属单位为在三水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学校、医疗机构及非国有企业。 (二)申购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3年以上合同。 (三)申购人所属单位为非国有企业的,其所属企业须在三水区纳税,实缴税金一般应在200万元以上。(注:2017年度三水区企业纳税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有170家) (四)申购人须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被政府授予为“淼城英才”、“淼城工匠”等称号(含区级以上同类荣誉)。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申请人所属单位为在三水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一)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标准,认定为相应类别的人才;或认定为“淼城英才”、“淼城工匠”、“创新人才团队”人才及教育、卫生类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人属企业的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属事业单位的必须是具有正式编制的事编人员。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三水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 (四)申请人没有享受过三水区其他人才住房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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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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