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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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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1、群众摩托车被盗后,公安机关一旦查获你丢失的车辆,将查询相关资料,然后主动联系车主或车辆持有人前来认领,群众无须专门再向辖区内的办案单位或车管部门咨询;另外,群众可留意公示,公示中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可按照公示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办理认领手续。
2、三水公安机关最近的一次公示是在7月21日《佛山日报》的今日三水版,公示期为三个月。公安机关每个季度公示一次。
3、今后公安机关将在该方面多作宣传,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挽回合法财产。让群众了解情况的方式就是在第1点中提及的,等办案单位的认领通知以及留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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